人在无意义的宇宙中,人的存在本身是无意义的,但是人可以在存在本身的基础上自我塑造,自我成就,从而拥有人生的意义,但在享受自由,追求意义的过程中伴随着行动和责任,所以存在主义并不是一种单纯的追求自由,崇尚自由的思想。
萨特1905年出生法国巴黎,母亲是德国人,父亲是法国人,他两岁丧父,并且遗传了父亲的基因,身材矮小,不足1米6,但他自幼热爱读书,在语言学博士的外公家里饱读诗书,很早就开始了哲学思考。他后来考入了法国数一数二的大学,法国高等师范学校(类似于咱们的清华北大),并在一场教师资格考试中获得第一名,并且结识了第二名的波伏娃。他们志趣相投,很快便进入热恋。他们相守终身,却是“无证婚姻”,因为他们认为人是自由的,不应该被世俗规定所束缚,他们约定彼此相伴,但是可以与其他人拥有亲密关系,不过要坦诚地告诉对方,并且这个约定一次只持续两年,每隔两年双方便会再次确定这个约定是否继续生效,这份看似玩笑的预定,却持续了51年,直到萨特1980年去世。萨特传奇的一生可以说就是存在主义最完美的写照。他一生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,支持革命,这也是他与他的好友,另一位存在主义学家加缪产生分歧最终决裂的原因,他曾在1955年参加了我国的国庆观礼活动,也曾积极谴责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罪行。他曾在法国1968年的“五月风暴”社会抗议活动中散发传单被捕入狱,可当时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却请求警方放人,他说“我们能把伏尔泰关进监狱吗?”。
20世纪40年代左右,西方刚经历了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,人们在战争的炮火中饱尝痛苦,每天都生活在饥饿与恐惧之中,曾经社会引以为傲的科学技术并没有带给人们幸福,反而将人们推入水深火热之中;而随着哲学家尼采的高呼“上帝已死!”后,西方几千年来的信仰体系极速崩塌,人们迫切需要一个新的信仰来让灰暗的人生重新活过来。这就是存在主义能在当时社会迅速传播普及的原因,存在主义所宣扬的“人人自由,积极行动,承担责任”等信条,于当时的社会不谋而合,它呼吁每个人都应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,独特的生命意义。
萨特的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是:存在先于本质。是先有人的存在,才有了世间万物的本质。本质是什么?当我们看到一个桌子时,在我们的经验之中,我们会知道它是一个桌子,因为某个物体的本质,就是它的意义与目的,桌子的本质在它被制造之前就已经被设计,被决定了,进而才有了桌子的存在;而人不一样,人的本质(即人的行动与意义)在以前来看,都是上帝赋予的,但是在存在主义看来,是先有人的存在,人在经过不断的选择与承担责任后才又了意义,人就是人,人就是自己所认为的那样。人是自由的,人无时无刻都能自由地做出选择,并承担责任。在以前的欧洲,人们普遍认为是本质先于存在(无论是伏尔泰还是康德都认为神是存在的)。人的一切行为和意义都是上帝赋予的。萨特曾经讲过一个故事,以为医生接诊了一位发疯的妇人,他问妇人为何要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是,妇人说她接到了一通电话,是上帝打给她的,这是上帝的旨意。医生又问她,你怎么知道给你打电话的就是上帝呢?她说:因为他说他就是上帝。在西方传播了几千年来的宗教思想早已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。这使我想起今年刚看的一个电影叫《圣母》,两位修道院的修女间萌生出了非同一般的情感,其中一位便“自导自演”了一出被耶稣临幸的戏码,成功坐上了修道院院长的位置。这让她有单独的房间与她的情人进行鱼水之欢,而这样的事情最终被告破,收到了来自教会的惩罚,而在她即将被火刑时她再次以精湛的演技煽动了围观的群众,让她幸免于难。电影中处处揭示了西方几千年来的宗教体系下掩藏的利益与阴谋,也展示出宗教在这片土地上是拥有何等的力量。所以在萨特提出“人的意义是由我们自己创造”时,在当时的社会便引起了轩然大波。绝对的自由,也带来了绝对的不自由,我们的每一个自由选择,都表示我们要接受选择带来的结果,什么样的选择决定了我们的价值。所以存在主义也是带有悲观的色彩,因为自由选择所带来的责任时痛苦和沉重的。萨特说:人最大的不自由,就是人永远也不能摆脱自由。人可以随时随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,但是很多人说自己没有这样选择的余地,这并不是说你不能这样做,而是你不敢承担这样自由选择所带来的后果。
萨特哲学的起点:意识,意识就像空气中的一缕青烟。它区分的了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。自在的存在没有意识,就像桌子和椅子,自为的存在就像人,拥有自我的意识,可以决定自己的人生价值。意识是绝对自由的,但他需要依靠存在才能体现价值,意识就是虚无。自在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,是消极的,只有在它们成为人的对象物时才拥有意义。人拥有绝对的自由和永远不固定的本质。
“他人即地狱”是萨特的一句名言,这句话出自萨特的一个剧本—《禁闭》说的是三个被囚禁起来即将下地狱的鬼魂,在等待的时候,它们彼此互相的欺骗,折磨,最后他们突然领悟到,不用等到下地狱,它们已经身处地狱了。与他人在一起,就已经身处地狱。这是因为存在主义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,人生来并没有善恶之分,是后天的自由选择与行动塑造了人的本质,使我们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,在哲学上这被称为拥有主导性,而通过“凝视”别人就成了客体。我们在和他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都想掌控这段关系,把他人变成客体,掌控感给予我们安全感,而被他人凝视,甚至是被定义为一个存在物,我的存在和世界的存在就形成了冲突。当我们走在大街上,面对别人凝视的目光,会觉得不舒服甚至恐惧,这就是因为别人的凝视让我们成为了它们的客体,在萨特看来,人与人的交往相处中,充满了这种主客体之间的争夺,即使是在爱情中也一样。萨特说,我们想象中的浪漫爱情,其实是一个骗局,那种不分彼此,合二为一的爱情体验,只不过是一开始的时候的幻觉罢了。爱情同样充满着,为争夺主体性而展开的冲突和斗争,到最后,要么是受虐,在羞耻中享受快乐,要么是施虐,在内疚中感到愉悦。总的来说,萨特的“他人即地狱”有三层含义:1.如果自我不能正确对待他人的目光,那么他人就是自我的地狱;2.如果自己有意恶化和他人的关系,那么自我就不得不承担地狱般的痛苦;3.如果自我无法对待他人的评价,那么他人的评价就是自我的地狱,他人的评价,只能作为参考,不能过分依赖或者过分的重视,更不能把他人的评价当成自我行动的准则,这样你会承担地狱般的痛苦;4.最后如果自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,那么自我就是自我的地狱,每当我们犯错,我们总是从周围寻找客观原因,将责任推卸给他人,唯独看不到自己的责任。那么该如何正确地对待自我与自我的关系呢,萨特提醒我们要正确地看待自己,争取自由,才能砸碎地狱,不要肆意破坏与他人的关系,也不要过分依赖他人的评价,为自己制造牢笼而陷入地狱。

《存在主义咖啡馆》读后笔记-什么是存在主义
Scroll Down© 本文著作权归作者所有,转载前请务必署名